《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工作研讨会召开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工作研讨会召开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工作研讨会于2000年10月28日至31日在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召开。教育部高教司教学条件处李晓明处长、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朱强秘书长及规程修订组的部分成员和特邀代表共14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了规程修订的意义。代表们一致认为,规程自1987年颁布以来,发挥了很大作用,规范了高校图书馆工作,提高了高校图书馆的地位,促进了高校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网络环境的形成、图书馆各方面的变革,规程已有一些内容不太适应发展的需要。去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后,把修订规程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专门成立规程修订工作组,并把规程修订作为21世纪教改工程之一立项,很有必要,十分及时。至于规程修订的原则,代表们认为首先应严格遵循《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规的规定,领会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尊重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新的规程从宏观管理的角度体现图书馆的要求,指导图书馆的工作。其次应关注现实、面向未来,既要兼顾传统与现实,发挥规程对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图书馆的普遍指导作用,又要体现时代特点,面对合校、扩招等体制上的变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等,对图书馆提出前瞻性、方向性的要求。第三,在业务规范上要把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做好服务工作作为基点,在服务水平、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有更高更合理的要求。总之,修订后的规程应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出指导性、时代性、科学性、可行性、条理性。

    随后,代表们逐条对规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修改,拟出了修订草案,会议圆满结束。修订草案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报教育部审批,争取于明年正式颁布实施。